第十七章 长弓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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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楼,准备找个饭店撬开门弄顿炒菜。
    踏出宾馆的刹那,眉心发疼。
    哪怕不需要神识内观,也能感受到气海穴附近的秘境内,黑白双剑形成的阴阳鱼爆发出阵阵杀意,腰间的朝歌轻颤而生剑吟。
    反常即为妖。
    电光石火间,李凤栖一个鱼跃扑向街面。
    身在半空,眼角余光看见远空一道火光,快如闪电激射而来。biqubao.com
    是箭!
    箭并不弱,若是天选之子中有射箭运动员,找到一张制作精良的高端弩弓,偷袭其他的天选之子,威胁巨大。
    何况,这是一道火焰形成的箭!
    不是弩弓的箭。
    应该是天选之子从氤氲白光中得到的修行宝物,威势惊人。
    轰!
    一声爆响,宾馆接待前厅几乎被炸塌。
    火焰熊熊而起。
    李凤栖半蹲在地,按剑四顾……
    心茫然。
    他找不到对手在何处。
    射出火焰之箭的天选之子出其不意的偷袭,一击不中后,并没有再出手。
    李凤栖头疼万分。
    又松了口气。
    很好。
    既然你欲置我于死地,那我也没了心理负担,在这座城市里,看谁能活下去。
    话虽如此,李凤栖压力山大。
    他练的剑,属于近战。
    对手用弓,属于远程输出。
    一般来说,远程输出都比近战的伤害值高,只要能拉开距离风筝近战,基本上没有输的可能,但也有缺陷。
    远程输出大多是脆皮。
    一旦被近战切近,被秒的几率大增。
    这是游戏。
    李凤栖虽然也这么想,但没有将希望全部寄托在近战秒杀上,自己能道、剑双修,别人就不能既练弓又练剑?
    身后楼房火光熊熊。
    救不了了。
    衣服和洗漱用品倒是无所谓,那柄长枪龙胆得取回来,只能等大火烧尽之后。
    好在这是一栋独立的五层商业楼。
    烧不了这座城。
    吃中餐肯定是不行了,万一炒菜的时候,用弓的天选之子给自己来一箭,射不死也要被煤气炸死,只能去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
    大超市附近一般都有。
    李凤栖没敢开车,目标太大,而且不利于躲避火焰之箭,只能小心翼翼的按剑步行,深恐一个不注意便被射个透心凉。
    进入市中心,在大超市旁找到一家肯德基。
    两条街外。
    一位短发女子站在一栋四层的老建筑屋顶上,打扮得英姿飒爽,身材极好,提着一张遍布着火焰纹路的古朴长弓,腰间佩了把短刀。
    女子姓吴名丽华。
    也是一位天选之子。
    此刻目光落在肯德基的大门上,一动不动,
    她明白自己的优势所在。
    距离!
    但仅有距离还不够,还得锁定目标,在保持距离的优势下锁定对手,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射杀,才是最为稳妥的策略。
    吴丽华不喜欢冒险,迄今为止,杀过的两个天选之子,实力都在她之上,其中一个被她拉开距离,用箭活生生耗死。
    对于这场猎杀,吴丽华毫无心理负担。
    尤其是杀男人。
    人类消失前,她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为了生活出卖肉体,尽管靠着男人的钱她拥有了优渥的生活,但这不能减少她对男人的恨。
    无数次,那些臭男人不把她当人看,鞭挞着她的尊严。
    如今世界变了。
    吴丽华得到了修行功法,还有一张古朴长弓和一把短刀,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对此异常珍惜,一直以来,她心中有句话要告诉那些臭男人。
    没了出身,你们屁都不是。
    同一起点下,我吴丽华会比你们做的更好,活的更久。
    仅此而已。
    以前她说不出,因为她只是一个低微的靠身体的女子,如今她可以的,因为她有了修行功法,还有手中的长弓。
    射日。
    弓名就叫射日。
    吴丽华很喜欢这个名字。
    因为日字作为动词,她听过无数次,每一次都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所以厌倦这个字。
    长弓射日,多么美妙的名字。
    射穿天下男人的心脏!
    半个小时过去,肯德基大门依然紧紧关闭。
    吴丽华蹙眉。
    隐然觉得不对劲,但还是耐心等待……远程拖杀,耗的不仅仅是对手的心力,作为主动的一方,也会心力憔悴。
    继续等。
    一个小时过去,那个佩剑的青年依然没有出门。
    吃个肯德基要这么久?
    吴丽华尽管怀疑,但她不愿意冒险去查看。
    也许他藏在里面引自己上钩。
    又等。
    直到天色已暮,吴丽华才从四层高的楼房一跃而下。
    啪!
    落地刹那,她只是稍微晃了晃。
    坚硬的地面却出现了一张方圆数米的蛛网。
    吴丽华借着夜色,循着街上的阴影,悄无声息的靠近肯德基大门,发现里面空无一人,犹豫许久,还是悄然进去。
    顿时苦笑。
    肯德基是和超市连接着的,而超市有几个出口,要离开根本不用走大门。
    没想到对手如此狡猾!
    吴丽华沉吟半晌,没有去追——毫无意义。
    当下应该继续隐匿在暗中,等待着佩剑青年的出现,只要不暴露,就能继续保持远程射杀的优势,从而再赢一次。
    天选之子没有弱者。
    吴丽华先前杀的两个天选之子,皆有极高的智商,可惜,无法和她从底层摸爬滚打出来的求生经验媲美。
    所以他们死了。
    这一次,吴丽华依然不觉得自己会输。
    没有立即出门。
    那个佩剑青年知道自己在监视他,万一借机从其他门溜出去,然后在大门外设伏,自己一出门就会落入圈套被他近身。
    弓被剑近身,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吴丽华进入超市。
    应有尽有的超市,足以让她在里面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就不信那个佩剑青年能有这等耐心,会一直在超市外面埋伏自己。
    吴丽华赌对了。
    李凤栖确实在超市外面埋伏她,迟迟不见她出来,便知道计划落空。
    天选之子没有蠢货啊。
    得了,先撤。
    在回去的路上,李凤栖仔细想了想,觉得有个地方不合理:如果那个手提长弓的短发女子是师方市的人,她应该了解超市和肯德基的布局。
    早该猜到自己不会从大门出来。
    这家超市和肯德基在市区最繁华的商业地段,按说每个市民都了解才对。
    为何她没想到?
    只有一种可能:她不知道。
    可以推断出,短发女子不是师方市的天选之子,而是其他城市来的。
    她实力应该比自己低。
    所以自己才能进入师方市的结界。
    但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即师方市的天选之子还没有死,而这个人的实力比自己低,所以自己和短发女子才能进来。
    那么他躲在何处?